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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6013615282E/2019-31731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05日
标      题: 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安政办明电〔2019〕3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2426013615282E/2019-31731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05日
标      题: 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安政办明电〔2019〕3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明电〔2019〕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项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建立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程序,结合我县实际,就建立长效机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

  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相互配合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格局。

  (一)业务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做好惠农补贴对象、补贴标准、项目、金额的审核把关,并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2.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公示工作,做好资金发放信息的修改、变更工作,并对发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及时编制并录入各项分户资金发放清册,提供给财政部门发放;对发放失败人员,及时修改发放信息,重新录入发放清册经公示后交财政部门发放。

  3.及时做好相关资金发放验收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资金发放管理台账,对未能发放成功的资金进行动态管理。

  5.做好有关补贴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和资金发放情况的查询工作。

  (二)财政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

  2.对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复核,将审核存在错误的数据及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修改。

  3.审核“一卡通”发放系统补贴数据,并发送至代发金融机构。

  4.及时将每次资金发放成功和失败信息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

  (三)各乡(镇)职责

  1.负责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督促相关站(所)和村委会互相配合。

  2.及时做好补助对象的公示以及基础信息采集和错误信息更正等相关工作。

  3.督促相关站(所)按各自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规范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程序。

  4.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必须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必须对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审核,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不被挪用、截留、套取,或改变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四)代发银行职责

  1.收到发放数据后,负责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农户个人“一卡通”账户,并在“一卡通”账户摘要栏填写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项目名称,方便农户查询。

  2.做好农户“一卡通”账户资金安全工作,严防任何单位、个人和村集体组织用“一卡通”存折上的补贴资金抵扣村集体或农户的债务和其它欠款。

  3.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每次发放的成功清单和失败清单,将每次发放失败资金及时退回财政部门开设的银行账户。

  (五)审计部门职责审计部门应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查看是否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二、规范制度流程

  财政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指标统一下,资金统一拨,补助一卡发发放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

  1.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指标文件后,及时通知业务主管部门申请资金。

  2.乡(镇)相关站(所)、村委会编制资金发放清册报乡(镇)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经公示后,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3.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上报的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审核汇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资金发放清册及电子文档报送财政局。

  4.财政局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资金发放清册,进行程序性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入代发银行账户。

  5.代发银行按照财政部门发送的“一卡通”发放数据,在收到支付通知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入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

  6.对因发放信息有误造成补贴资金不能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的,代发银行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财政部门要及时核实原因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严禁现金发放和层层转拨惠农补贴资金,严禁所有惠农补贴资金多卡发放,坚决落实“一卡通”政策,严禁将惠农补贴资金存入任何工作人员个人存折或银行卡的方式发放补贴资金。二是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惠农补贴发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涉及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四、其他要求

  此通知为所有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统一规定。若上级政府或部门出台惠农补贴相关政策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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