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260136152909/2022-05909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05日 |
标 题: | 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大项目谋划入库标准及相关要求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8日 |
索 引 号: | 112224260136152909/2022-05909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05日 |
标 题: | 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大项目谋划入库标准及相关要求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8日 |
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重大项目谋划入库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谋划方向要求
1.项目谋划要符合国家、省、州相关产业、行业政策;
2.项目谋划要符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要求;
3.项目谋划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结构转型升级、贴合“两翼齐飞、五城共建”发展思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谋划标准要求
4.谋划项目要充分分析可行性和必要性,满足相关科室立项标准,原则上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5.谋划政府类投资项目,由发改局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上级资金扶持导向,确定项目是否入库;
6.谋划项目将以其前期手续推进情况分类管理,列为重点推进(县级重点1000万元以上,省州重点5000万元以上)并初步具备开工条件项目将转入“拟新开”项目库。
三、项目管理要求
6.凡符合入库储备标准的项目均应纳入储备库并落实月调度工作;
7.省、州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省预算、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国家政策性中长期贷款等备选项目从储备库中择优选择,未进入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考虑;
8.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或其他不适宜继续在库储备的项目,应及时移出项目储备库。
四、相关考核要求
9.县发展和改革局定期将全县项目储备情况汇总上报县政府,并对各部门重大项目储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10.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县重大项目储备计划和各部门分解计划,并将各部门谋划情况纳入年末绩效考核。
主办:安图县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电 话:0433-58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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