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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60136159523/2020-48310
分  类: 出入境管理;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安图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1日
标      题: 中国公民申请办理因私出国护照须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24260136159523/2020-48310 分  类: 出入境管理;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安图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1日
标      题: 中国公民申请办理因私出国护照须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1日

中国公民申请办理因私出国护照须知

 

  一、申请条件:

  因旅游、定居、探亲、访友、就业、商务等非公务活动出国的中国公民(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因私出国护照。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在出入境大厅自助受理机上填写);

  2、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公民提交户口簿原件;在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公民应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具同意其出境意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4、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所属单位、部队或上级主管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同意其因私出国证明

  三、申请情形:

  1、首次申请、过期重领,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护照换发(申请人所持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签证页即将用完等情形),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原护照;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须提交定居国外证明;  

  4、护照遗失、被盗、损毁补发,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5、变更加注(在持有的有效护照上申请加注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近期照片的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原护照及与变更加注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向登记备案地或户口所在地、现役军人向所属部队驻地)接待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受理民警面见询问。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定居国外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适用全国通办政策。

  五、办证时限及领证方式: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签发(核查、邮寄时间除外)。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邮费到付)或前往公安机关领取的方式领取证件。

  六、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 120/本;丢失补发 120/本;加注 20/次。

  七、受理时间和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00 (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安图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明月路213号

  咨询电话: 0433-5815624

 

主办:安图县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电 话:0433-58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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