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安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2426013615303Y/2024-0151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安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标      题: 安图县工信局关于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2426013615303Y/2024-0151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安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标      题: 安图县工信局关于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安图县工信局关于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州关于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部署要求,促进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经济增长全力做好全年收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34号)、《关于推动全省工业经济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23〕3号)、《推动三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23〕4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省厅、州局分配方案,拟定2023年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奖补范围

  本资金按照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稳步增长原则,用于支持对全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数据为依据,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下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具体如下:

  (一)2022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净增量超2000万元以上企业;

  (二)2023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6%以上且净增量3000万元以上企业;

  (三)2023年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超6%、净增量超5000万元企业+三季度入规且三季度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

  二、奖补标准

  经统计部门筛查企业上报数据,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我市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共4户,共安排42.84万元(符合多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兼得),具体奖补标准依据如下:

  (一)2022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净增量超2000万元以上企业,资金总额为2.34万元,有一户企业符合条件。

  (二)2023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6%以上且净增量3000万元以上企业,资金总额为18.15万元,共有三户企业符合条件。

  (三)2023年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超6%、净增量超5000万元企业+三季度入规且三季度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资金总额为22.35万元,共有两户企业符合条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安图县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四、具体流程

  本资金分配方案中所涉及相关产值数据经统计部门审核确认,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7天以后,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下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配方案报州工信局备案。

  

  

                                                                                                   

  安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2日

2023年省级专项分配方案附表1.2.3-安图.docx
 

主办:安图县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电 话:0433-5890021
网站标识码:2224260016

吉ICP备05007761号-1
吉公网安备 222426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