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260136153547/2024-02524 |
分 类: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11日 |
标 题: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索 引 号: | 112224260136153547/2024-02524 | 分 类: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11日 |
标 题: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所需材料
1、对象范围: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
2、申请人办理业务:享受各类就业援助政策。
3、申请条件:
一是下岗失业人员;
二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三是残疾失业人员;
四是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是大龄失业人员;
六是失地农民;
七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4、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及以下材料: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其它可证明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的相关凭证;低保失业人员提供《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失业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5、办理流程:申请-公示-初审-终审。
6、办理时限:至少3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17号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安图县延安路8号)。
8、咨询电话:0433-5896329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4、《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
安图县就业服务局
2024年3月11日
主办:安图县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电 话:0433-5890021
网站标识码:222426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