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260136153547/2025-19162 |
分 类: | 就业信息服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7日 |
标 题: | 安图县2025年社保补贴申请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1日 |
索 引 号: | 112224260136153547/2025-19162 | 分 类: | 就业信息服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7日 |
标 题: | 安图县2025年社保补贴申请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1日 |
安图县2025年社保补贴申请通知
根据吉人社联字[2017]94号文件关于落实吉林省户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现将安图县具体申办流程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1.灵活就业。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单位招用。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
(二)高校毕业生
1.灵活就业。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2.自主创业。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3.小微企业招用。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所需材料
(一)个人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当年实际缴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返至高档100%)。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功能)、《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营业执照(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等相关材料。
(二)单位补贴标准。按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申请材料:
单位(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三份)、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吸纳人员《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人知情同意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2025年社保补贴办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个人申请到户籍地(常住地)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窗口办理;非本县的省内户籍人员、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到政务大厅3楼17号窗口进行申请。
企业持申报材料于季度末向安图县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提交申请。
四、注意事项
1.个人补贴和单位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2.享受补贴按身份证出生日期计算。
3.个人终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说明:通过用人单位录用、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包括法人、股东、经理、董事、监事、联络员等)等途径实现就业的;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稳定收入且月收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4.补缴以前年度或以前年度未提出申请的,不得补发。此业务不跨年办理,当前年度未提出申请的,过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地点):
九龙街道:0433-5925508
长兴街道:0433-5839603
瓮声街道:0433-5926699
明月镇劳动保障所:0433-5051040
永庆乡劳动保障所:0433-5662255
新合乡劳动保障所:0433-5642170
万宝镇劳动保障所:0433—5653093
松江镇劳动保障所:0433-5689031
二道镇劳动保障所:0433-5711129
两江镇劳动保障所:13154339457
亮兵镇劳动保障所、石门镇劳动保障所
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0433-5896329 0433-5925919
安图县就业服务局
2025年4月7日
主办:安图县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电 话:0433-5890021
网站标识码:222426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