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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2426413063536R/2021-1859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安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标      题: 安图县天和早、夜市定摊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12222426413063536R/2021-1859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安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标      题: 安图县天和早、夜市定摊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安图县天和早、夜市定摊公告
  为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县域经济发展,解决百姓就业难问题,在安图县中心地带、人流量大的地段划分区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早、夜市公开定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早夜市摊位概况
  经营地点:安图县天和早、夜市区域
  经营时间:早市:3:00-7:30;夜市:16:00-2:00(截止2021年11月30日)
  经营项目:食用农产品、小商品、服饰、餐饮类等。
  摊位面积:每个摊位限长3米,由城管大队统一划线。
  二、报名时间
  4月19日-4月27日
  三、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安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楼兴华社区中队(早夜市管理办公室)
  四、报名条件
  1、报名人条件:每户只能一人参加报名,并只能申请一个摊位。必须本人进行经营。
  2、申请流程: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张、2张2寸证明照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申请人在获取报名资格后,持早夜市定摊证明到指定摊位地点。
  五、申请人及经营者相关要求
  1、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申请时必须保持会场秩序。
  2、经营者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改变经营项目互换摊位,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及超规定时间经营,一经发现取消经营资格;连续3日不开展经营活动,自动取消经营资格,由城市综合管理大队另行分配摊位。
  3、经营者取得摊位后,依法办理健康证(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及吉祥码,30日内到城管一楼兴华社区中队办理早夜市临时占道摊位登记证,逾期未办理者取消经营资格。
  4、经营期间必须做好防控措施;经营烧烤类业主必须安装环保排油烟设备;使用煤气罐的经营业主,如未配备以上设备,一律取缔。
  5、结束经营后必须将自有物品(车辆、货架、遮阳伞等)全部带走,如发现随意摆放、占道等现象一律进行暂扣,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保证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严禁污染公共设施。
  7、经营期内,如疫情等级提高或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暂停营业,经营者必须服从相关部门规定。
  8、本公告由安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德峰           联系电话:5890501
 
  安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4月19日
 

主办:安图县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电 话:0433-58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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