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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安图县残疾人联合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安图县残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县残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领导重视和机构建设情况

  县残联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残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理事长商丽霞同志任组长,副理事长卢昌范、孟祥鑫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县残联立足于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规范的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人民群众监督制度》、《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服务管理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执行力和监督力。通过建章立制,不仅保证了公开内容的规范,而且保证了公开形式的规范。同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

  县残联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 2011年各级新闻媒体共刊播残疾人事业稿件17篇(次),中残联网站采用安图信息5篇,省残联网站采用28篇,州残联网站采用102篇,县级相关网站采用8篇。县残联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咨询114件,县政务大厅残联窗口受理办理残疾人证业务咨询960件,县劳动就业大厅残联窗口受理残疾人就业咨询54件。截至2011年底,全年无一例违规涉密信息发生。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县残联未收到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未接到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县残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本单位信息公开水平还应进一步提高,形式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七、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的不断学习,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制度、按规定及时全面地公开各类信息;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更好的体现信息公开的成效。

  今后县残联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运行工作,推动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