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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图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公安局
侦破“12.01”特大抢劫杀人案有功集体
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安政通报〔2005〕13号
 

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05年12月1日,我县石门镇北山村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杀人案,作案分子将石门镇信用社北山村代办站信贷员朴昌杰杀害后装入麻袋投入井中,抢走代办站现金131 628.81元。此案手段残忍,影响恶劣,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调集40余名民警参战,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过全体参战民警的不懈努力,12月7日成功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丁肇龙,缴获被抢现金125 000.00元。
  此案的及时破获,挽回了损失,震慑了犯罪,稳定了人心。同时,充分证明了县公安局是一支党委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有较强战斗力的队伍,是创建“平安安图”、构建和谐社会的强有力保障。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公安局侦破“12.01”特大抢劫杀人案有功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嘉奖。
  一、集体三等功
  县公安局侦破“12.01”特大抢劫杀人案专案组。
  二、个人三等功
  汪 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春鸣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刘 刚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蔡正虎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殷 波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副中队长
  文春峰 县公安局法制科民警
  柳得龙 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民警
  三、个人嘉奖
  金文哲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
  申锦澈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
  王 伟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明月派出所副所长
  杜祥华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技术中队中队长
  朴洪波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察中队中队长
  刘文龙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基层基础中队中队长
  郑熙童 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所长
  刘义胜 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副所长
  金东范 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副所长
  柳正得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李正华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希望受到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实现县域经济“提速快跑” 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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