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秘书长职能 1、协助主席、副主席组织实施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的决议;
2、负责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以政协委员会名义主持召开的会议准备工作。向主席提出召开上述会议的日期、议程和议题的建议,并受主席委托向主席会议作所提建议的说明。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会议的文件;
3、主持机关工作,决定机关重要事项和重要活动安排;
4、协调、平衡、处理机关各专委会之间的工作关系;
5、加强同各兄弟市县政协之间的横向联系;
6、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行政办职能
政协办公室是在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一个综合性职能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为政协委员服务、为政协机关服务、为政协领导服务,以保证政协组织发挥协商和监督的基本职能作用。其具体职责是:
⑴负责常委会工作的综合工作。按常委会的安排及工作部署,负责起草政协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以及其他材料的综合工作;
⑵抓好常委会的工作协调。根据县委、县政府每个时期的工作要求、县政协的工作计划,认真协调处理好各专委会及各方面之间的关系;
⑶依照县政协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抓好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议的筹备、组织、服务工作;
⑷按照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决定,安排好各种会议,并为会议搞好各项服务工作;
⑸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围绕县政协常委会所做出的各项决议或决定,及时督促检查政协各委员会贯彻落实情况;
⑹负责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⑺做好文秘工作。负责县政协的公文批办、印信管理;起草或审核政协向上级领导机关上报的请示、报告文件,以及各工作委员会草拟的各种文件;搞好机关文件收发管理,搜集整理机关档案,管理好各种有关资料,抓好信息工作;
⑻做好机关的各项保密工作,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⑼做好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⑽做好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政协机关设施的管理、维修、调配;负责机关后勤、生活福利和接待工作;
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提案委员会职能
一、研究提出本届委员会议的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利用各种机会并通过媒体,向委员特别是新委员讲解撰写提案的基本知识,动员和组织委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更多的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提案。
三、依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征集提案。
四、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提出办理意见,交有关单位落实。
五、编印提案目录,发给各位委员。
六、采取公开答复会、座谈会、协商会、专题调研等形式,督促检查提案办理工作,对提案办理不够认真,及时商请,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当年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继续督办,促进落实。
七、加强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和各承办提案的联系与配合;加强与政协委员、有关人民团体、县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团结与协作,共同促进提案的落实。
八、做好委员提案内容和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九、提出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推荐名单,报请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体会议期间予以表彰。
十、加强与各县(市)政协的联系,相互沟通情况,交流经验。
十一、负责向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
经济科技委员会职能
一、组织经济科技界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科技知识,通报各种信息,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二、围绕安图经济和科技领域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经济、科技界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向县委、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围绕安图经济和科技领域的焦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经济科技界委员开展视察活动,向县委、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引导并帮助经济科技界委员广泛接触社会,体察民情、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提案。
五、广泛联系经济科技界委员,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并反映委员对我县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委员活动,加深与委员之间的感情,增进友谊,调动委员参加政协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和参政议政的主动性。
七、经常了解委员在工作以及经营中的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委员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
八、与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互通情况,沟通信息,以便于广泛开展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
九、与委员所在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帮助委员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政协各项活动,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
十、与州政协经科委、各县市政协经科委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做到对上接受指导,对下听取意见,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十一、加强经科委办公室建设,建立各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制,并进行必要的督促和检查。
十二、搞好经科委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管理以及其他物品的管理。
十三、完成好政协党组、常委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四、完成好各项接待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
文教法制委员会职能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我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法制建设、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方面的情况,为委员知情出力,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二、联系和团结本委员会界别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族各界人士,调动他们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并就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采取调研、视察、评议、提案、协商讨论、报告会、座谈会、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认真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协商讨论的事项。开展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立法协商。
四、引导并帮助文教法制界委员广泛接触社会,体察民情,反映社情民意。
五、加强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和州(县、市)政协的工作联系,搞好沟通情况、协调配合,对口协商工作。
六、适时举办纪念会、报告会和各种联谊活动,加强同委员的联系,活跃政协工作。
政协文史委员会职能
一、面向社会征集关于近现代重大历史事件、人物等的回忆文稿。在继续征集建国前史料的基础上,征集重点将逐渐向建国后转移。
二、加强同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广交朋友,增进共识,不断扩大文史撰稿人队伍。
三、坚持“三亲”为主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广征博采,严选精编,力求不断提高刊物质量,为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供史料。
四、加强史料建档立卷工作,对安图二十世纪以来的有关历史事件,人物等方面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和论证,去伪存真,弥补文献记载的疏漏,不断提高文史资料工作水平。
五、加强同州政协和各县(市)政协的工作交流,充分发挥文史工作的社会效益,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六、严格把好文史资料的政治关、史实关和文字关,向社会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产品。
七、加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搞好协作,达到互相交流、互相支持的目的,做好史料的研究工作。
八、引导并帮助文史界委员广泛接触社会,体察民情,反映社情民意。
九、负责向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汇报文史工作。
十、负责做好文史委每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
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职能
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加强同港澳台侨界委员和各族各界爱国人士的联系,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确保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三、根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精神,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和实施意见,年末向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四、开展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有“三胞”关系委员的联谊活动,广交朋友。
五、促进港、澳台及海外友好人士同安图在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为发展安图经济献计出力。
六、加强安图台港澳侨经贸合作发展促进会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
七、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情况,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八、加强同“三胞”界委员的联系,积极反映他们对友好合作与交往、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九、引导并帮助港澳台侨界委员广泛接触社会,体察民情,反映社情民意。
十、每年召开一次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部署总结工作。
十一、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