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撤走农用车和工程机械

事件号:20200615-9809-153700

受理时间:2020-06-15

姓名:  赵**
内容:  撤走农用车和工程机械 
  我是安图县明月镇山城小区居民。本小区1号楼2单元前停放一辆“盾宇重工装载车”、值班室旁停放一辆“28型手扶拖拉机”,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未动过地方,据了解社区工作人多次劝告车主,但车主不听继续存放。拖拉机挂车是放倒的,这两辆车停车状态来看如果长期继续存放下去确实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认为小区内不应该长期停放农用车和工程机械,长期占用停车位影响小区自驾车出入和停放,带来不少麻烦,建议城管部门为小区多数人的利益禁止损人利己事,并责令限期撤走。
回复内容: 

经瓮声街道现场查看,居民反映情况属实。依据相关法规,在小区主要进出口、疏散逃生通道内的随意停放任何车辆,均属违法行为。瓮声街道将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对此违法行为予以处置。

受理单位:  县瓮声街道办事处回复时间: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