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安图县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如对该方法有任何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10日(共30日)
二、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安图县人民政府网
三、意见收集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安图县税务局:0433-5058066
电子邮箱:767988599@qq.com
邮政编码:133600
附件:《安图县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