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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安图县城区清雪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11-24 14:40 来源 : 安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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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安图县城区清雪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以提高冬季主城区道路通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以雪为令,雪降即清,雪停路净”的原则,采取全县各企事业单位、机关为主,社会化为辅的方式,全面提升清雪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二、主要内容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机关按照“2021年城区清雪责任分担区划分明细”认真清理责任路段。

三、有关要求

(一)清雪时限

各责任单位要合理调整除运雪机械和人力配置,掌握除运雪进度,除运雪时限为:小雪、中雪应在8小时内清除完毕、24小时内清运完毕(含节假日);大雪超过15厘米雪仍未停时,各责任单位立即组织清雪,做到边降边清,直至清理完毕,保障交通安全。

(二)质量标准

1.清雪标准:在清除冰雪完毕后做到及时清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不得有 块、零星积雪,路边石、绿化带内达到无雪堆。不准使用带有钉齿的装载机,履带式拖拉机等可能有破坏路面的器械或工具实施清除冰雪作业;机械设备应距路边石1米以外作业,以责任区为界,谁损坏谁赔偿;严禁使用工业盐清除冰雪,可适量科学使用环保型融雪剂清除冰雪。

2.运雪标准:凡是承担清雪路面的责任单位,须在3小时内将冰雪运送到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

3.积雪倾倒地点:(1)河南园艺村拆迁区域内;(2)北出口货运停车场北侧;(3)西出口明月镇交警队外环桥头50米河堤处;(4)正兴煤厂向东700米河堤处;(5)县财政局后侧拆迁区域内。

 

相关文件:http://www.antu.gov.cn/atxzfxxgkw/cyqzf/xxgkml/202111/t20211119_364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