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气象局 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公告

2017-01-06 13:49 来源 : 安图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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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图县气象局 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公告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中国气象局、住建部等《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8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安图县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10日起,安图县气象局负责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二、自2016年12月10日起,安图县气象局将不再受理第一条所述范围以外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申请。请申请人至项目相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为严格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2016年12月10日起,属于安图县气象部门许可范围的项目请至安图县气象局行政审批窗口办理。

特此公告。

 

 

 安图县气象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