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

2016-11-12 10:10 来源 : 安图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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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涉及的137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布于安图县9个乡镇65个贫困村。

建设内容为:

1、村组道路工程

本项目建设乡村道路工程20项,新建道路18条,总长66.47公里,农桥3座。总投资3805万元。

2、安全饮用水工程

本项目新建安全饮水工程39项,建设规模231吨/日,改造自来水管道78.75公里,渗渠225米,净水设备3套,蓄水池1座,净水厂2座,安装水表3315块。总投资2756.29万元。

3、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1)边沟:建设边沟工程38项,新建边沟总长149600米。总投资,3680万元。

2)排洪沟:建设排洪沟工程20项,新建排洪沟总长37955米。总投资7280万元。

3)垃圾转运:购置翻斗车60台、铲车20台、吸污车20台,垃圾转运能力100吨/日。总投资800万元。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将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占用土地、产生弃土等。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为防止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护,在施工中遇到连续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应对开挖土方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采用绿色覆盖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施工单位要按计划及时对弃土进行处理,并在装运过程中对运输残土的汽车采取帆布覆盖车厢(保持车辆封闭式运输)和在非土质路面的运输路线上洒水的方法,同时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开挖土方和装卸物料。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最主要的是粉尘。干燥地表的开挖和钻孔产生的粉尘,一部分悬浮于空中,另一部分随风飘落到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开挖的泥土堆砌过程中,在风力较大时,会产生粉尘扬起: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又会造成部分粉尘扬起和洒落;雨水冲刷夹带的泥土散布路面,晒干后因车辆的移动或刮风再次扬尘;开挖的回填过程中也会引起大量粉尘飞扬;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也必然引起洒落及飞扬。

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的危害性是不容忽视的。浮于空气中的浮尘被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吸入,不但会引起各种呼吸道疾病,而且粉尘夹带大量的病原菌,传染各种疾病,严重影响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此外,粉尘飘扬,降低能见度,易引发交通事故。粉尘飘落在建筑物和树木枝叶上,影响景观。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加强管理,采取适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

为使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采用围护。

②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③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④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对环境要求高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夜间运输,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⑤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洒落路面。

⑥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⑦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和绿化。

(2)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应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更换易损件,将机械噪声降至最低。

②施工量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③严禁车辆超载运输,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尽量避免鸣笛。

④有必要时可建立移动声屏障;在居住区附近施工作业时,应选择在白天工作日进行,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3)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治理措施

对于施工中产生的弃土送弃土场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送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4)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使用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或防渗旱厕。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本身即为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运行期间仅有净水厂有少量生活污水排放,净水厂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净水厂运行过程中各种泵类会产生较大噪声,通过减震、隔声等措施,可降低噪声;另外,在垃圾收集转运时产生瞬时噪声,通过在靠近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低速行驶,即可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垃圾装车时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由于时间短,产生的恶臭气体极少,污染物浓度远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H2S:0.06mg/m3、NH3:1.5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村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村民放在村路旁的分散式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的翻斗车、铲车和吸污车对村路边垃圾进行装车后,运至当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净水厂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期限为10天。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图安富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百权

联系电话:13894350707

评价单位: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431-85161284

 

2016年10月26日   

安图安富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