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吨矿泉饮品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公开信息

2014-05-28 08:49 来源 : 安图县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打印 | 字号:

安图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吨矿泉饮品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公开信息

受安图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委托,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安图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吨矿泉饮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送吉林省环保厅审批前,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安图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吨矿泉饮品项目

项目简介:本项目厂址位于安图县二道白河镇红丰村,厂址占地面积为298230.00平方米。项目采用3个水源地,安宁1号、安宁2号、七星泉,日涌量3.5万吨,泉眼距厂区4.5公里,落差16米。本项目矿泉水生产采用泉水粗滤、超滤、杀菌然后进行灌装的生产方法。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600万吨矿泉水。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形成年产200万吨矿泉水生产规模。

拟建地点:本项目位于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二、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详见下表。

主要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烟气、工艺废气

烟尘、SO2、NO2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主要为扬尘以及各种车辆排气尾气等。由于本项目所在地较空旷,扩散能力较快,因此对局部地区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为锅炉烟气及工艺废气。锅炉拟采用湿式除尘器+生石灰脱硫处理,处理后烟气经烟囱高空排放,能够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工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COD、BOD、SS

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建议现场设沉淀池,静置数天后可用做施工场区内洒水降尘用水,搅拌砂石料沉淀的泥沙定期收集后可用于填筑排水沟边坡,这部分生产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作业区内住宿吃饭,少量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禁止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施工过程中禁止一切施工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洗瓶废水等,污染物浓度低,与生活污水一起处理达标后经镇区现有排污口排放。

固废

废弃包装物、锅炉炉渣、脱硫石膏以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物、锅炉炉渣、脱硫石膏以及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送废品收购站统一处理、锅炉炉渣卖与建材厂、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

锅炉、水泵等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锅炉鼓、引风机和各种泵类,噪声值在75—125dB(A)。拟采用设单独隔声间及加减震垫、消声器等防护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拟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安图县发展规划。本项目在施工期和生产期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均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减缓措施,可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

项目区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乡镇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1)    您在本地的居住情况

(2)    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

(3)    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4)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为

(5)    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6)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7)    您对建设单位和环境管理部门有何要求、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以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看法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图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电话:18648217319

联系人:张旭

邮编:13000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长春市富锦路11-16号,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07418

传真:0431-85607453

联系人:于菲

Email:shsh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