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告

2021-07-08 14:56 来源 : 安图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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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现就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要求通告如下: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者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告知承诺管理的流程包含申请、受理及许可、现场核查三个步骤。

(一)申请。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文本,告知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可以通过场所所在地的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或者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许可条件的承诺, 并提交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安 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及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公众聚集 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 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依法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对到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的,应当当场作出决定;对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三)现场核查。消防救援机构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应当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进行核查,现场核查应当通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对核查未发现与《公众 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承诺内容不符的, 将该单位(场所)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对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同时自核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公众聚集场 所消防安全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可以通过场所所在 地的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或者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消防救援 机构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对该场所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 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出具《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附件:

No.1 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哪些?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 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

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 场所;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 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 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No.2 申办方式有哪些?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方式实行的是“双轨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告知承诺制,也可以选择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No.3 告知承诺制与一般程序办理有什么区别?

告知承诺制是将办事程序由先检查后发证调整为先发证后检查。

No.4 承诺场所应符合什么要求?

开办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置地点还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No.5 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到具有管理权限的县(市)级消防救援机构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2.营业执照;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1、2项材料通过消防救援机构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其他材料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No.6 告知承诺制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4.许可后,消防救援机构根据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No.7 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No.8 选择一般申请程序如何办理?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咨询电话:04335814000

    

安图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