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发展实际、现行政策要求及项目推进情况,为稳妥化解项目遗留问题、防范风险、节约行政及财政资源,经研究,现对安图县河南桥南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终止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17年7月,我县印发《安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安政房征〔2017〕4号),启动河南桥南侧地块征收工作,拟征收房屋986户。目前绝大部分住户已完成签约安置,剩余38户因诉求分歧较大长期未达成协议,项目工作持续停滞。
二、终止项目主要依据
综合研判,本项目现阶段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主要原因:
1.城市规划调整:县域总体建设布局及重点项目时序发生变更,原地块配套建设规划已调整。
2.政策及资金受限:城市更新、融资政策收紧,项目后续资金无法保障,难以闭环实施。
3.土地权属复杂:征收范围交织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不完善、历史遗留问题多,推进阻力极大。
4.征收工作无法突破:部分被征收户补偿诉求超出政策标准,经多次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项目长期停滞。
三、终止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安图县河南桥南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安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安政房征〔2017〕4号)及对应征收补偿方案不再执行,全面停止项目范围内所有征收调查、协商签约、征收推进等工作。
四、后续处置安排
1.已签约户: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未办结事项,继续按协议履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未签约户:全面终止征收程序,不再开展征收协商及推进工作。
3.地块后续利用:待城市规划、政策、资金及土地手续全部完备后,另行统筹谋划、适时启动。
五、权利义务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州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安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安图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