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县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不断强化财税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专项资金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等信息,做好政府债券公开发行和地方债等信息发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本县2018年政府预算和2017年政府決算信息公开,相比上年,公开内容更多,公开形式更丰富,基本支出等内容完整性和精细化方面取得进展。指导督促县级政府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对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方面作出严格规范。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以“内容更丰富,层次感更明显,互动感更强,栏目布局更清晰合理,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财政工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网站布局,优化专栏设置。目前,我局门户网站主要栏目有机构概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6个一级栏目,其中:“机构概况”包括局“职能简介”、“职能科室”、“属下机构”、“局领导分工”4个子栏目;“政务公开”包含“信息公开目录年报”、“工作动态”、“政策发布”、“财政新闻”、“执法信息”、“人事信息”、“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子栏目;“专题专栏”包含“党务公开”、“信息信用双公示”和“十九大宣传专栏”3个子栏目;按照县委有关要求,我局对所有设置栏目及时进行了信息输入更新,并结合新情况,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了网站的良好健康运行。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已于2015年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申请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事项,指定专人对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查看、整理,转有关科室处理。主办科室接到申请后,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依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息。其中能立即办理的及时告知;未能立即办理的,原则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不能公开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五、安图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减免的相关情况。
六、安图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相关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近年来,省、州、县委大刀阔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不断完善、细化。但由于近年来,各项财政改革工作繁重,工作人员多忙于案头工作,加上新招工作人员增多,部分科室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多、深度不够,在贯彻落实方面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由于自上而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变化大、改革多,我局原有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还需结合新形势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多元。
(二)为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着重从三方面努力,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制度学习。抓好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有关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信息公开规定以及相关新制度的培训学习,增强财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舆论监督的能力。
2.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着力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财政信息、解读政策、便民服务等信息,倾听民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的作用,争取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财政机关公信力。
安图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