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加快解决我县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规范保障性住房的配售、配租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 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图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背景
随着我县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尤其是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后,住房困难群体多样化需求矛盾、相关政策不够明确造成的舆情压力以及违法转租转借保障性住房等问题日益凸显。因此,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亟待完善。
三、制定过程
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过对本县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线上、线下摸底调查后,根据汇总情况进行梳理,向各相关部门和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完成风险评估,经安图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办法》不仅为全县住房保障配售、配租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依据和抓手,也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协管部门及承租人的权责等问题,为今后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