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8-10-30
姓名: | 张美娜 | ||
---|---|---|---|
内容: |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户口是和家里在一起的,我现在在外省工作并买了房子,请问可以办理分户吗?如可以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受理工作日是多少?谢谢! |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业务规范》中的立户、分户、并户登记 第三十五条规定,居民家庭成员中因购房等原因分开生活的,公安派出所凭本人申请、合法有效住房证明、原居民户口簿办理分户手续。您在我县辖区内没有自己的住房,不符合分户条件,就不能办理分户。但您在外省工作并购买了房子,可以把户口迁到您现在长期居住并工作的地方。如有疑问请拨打安图县公安户政大厅电话:13644433686详细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
受理单位: | 公安局回复时间:2016年11月16日 |
安图县政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安图县人民政府主办 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邮 箱:antugov@163.com 电 话:0433-5890021
吉ICP备05007761号-1 网站标识码:2224260016
吉公网安备 222426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