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18-10-30
姓名: | 刘仁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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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你好,我是万宝镇太平前村村民,我家的地被占用修水壕,没人通知直接施工,青储苗也没人赔偿。找到村里村长说没有赔偿,而且村长总是说几十年前地不属于我家,地已经确权是我家的,政府书记第一次见面告诉我有青储苗赔偿,现在问就说当时不了解情况没有补偿了。现在施工马上完成我不知道怎么办,请有关部门指导解决,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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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万宝镇政府联系本人和村干部到现场了解诉求人的问题并经本人同意,镇政府出面与施工方协商赔偿诉求人的青储苗,诉求人同意协调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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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万宝镇回复时间:2018年07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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