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会计证调转

事件号:

受理时间:2018-10-30

姓名:  南苏玲
内容: 

你好,现在我的会计证归属地是上海,现在吉林省内调转不了,我该找哪个机构部门解决此问题?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呢?你好,现在我的会计证归属地是上海,现在吉林省内调转不了,我该找哪个机构部门解决此问题?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呢?

回复内容: 

您好,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修改决定如下:

(一)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以前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现在只需要具备“专业能力”即可,标志着从业资格正式取消!

会计证取消后,省内调转系统也已关闭。对会计相关规定还想了解更多,您可以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查询。

受理单位:  财政局回复时间:2018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