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退伍军人信息采集

事件号:

受理时间:2018-10-30

姓名:  贺照明
内容:  我是1978年参军,1983年从辽宁本溪部队退伍回到安图,原部队也早已改编了。户籍等都在安图县。由于保管不慎,暂未找到放在家里的退伍证,请问退伍证若遗失的话我该如何补办或是取得符合本次退伍军人信息采集所需的证明材料呢?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如何办理?是否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呢?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的相关问题,县民政局答复如下: 退伍证是服役所在部队发放,只能由原部队补办。退伍所在地是安图县的退役士兵,如退伍证丢失,可以到保存本人档案的相关部门复印档案中的《军人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到县档案局、县民政局复印《退伍军人登记册》都可以做为服役证明办理信息采集。现户籍所在地为安图县的退役军人,请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或服役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乡镇的信息采集点(民政办)申报。退役军人本人在外地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往信息采集点申报的,可以委托家人携带退役军人的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或其他服役证明材料前住户籍所在乡镇信息采集点办理,待本人返回安图县,再到信息采集点将其他信息补录完整。如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电话:0433-5896355。
受理单位:  民政局回复时间:2018年10月19日